上饒市玉山縣一處居民小區旁違規建設石料破碎加工廠的事件引發廣泛關注。據鳳凰網江西頻道報道,該加工廠不僅存在未批先建的問題,其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粉塵、噪音等污染,已對周邊居民日常生活造成嚴重影響。玉山縣生態環境局在接受采訪時承認,在日常監管工作中存在疏忽,未能及時發現并制止該企業的違規行為。
據了解,該石料破碎加工廠緊鄰居民小區,主要從事建筑石料的開采、破碎、篩分及銷售。居民反映,工廠作業時機器轟鳴聲不絕于耳,運輸車輛往來頻繁,且破碎石料產生的大量粉塵四處飄散,嚴重影響了空氣質量與居住環境。部分居民家中即使緊閉門窗,家具表面仍會很快積上一層灰土,夜間噪音也干擾了正常休息。
鳳凰網的報道指出,該加工廠在未取得完備的環評審批手續、污染防治設施尚未建設到位的情況下,便已開始投入生產,屬于典型的“未批先建”、“未驗先投”環境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建設項目必須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防治污染的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面對輿論監督和居民投訴,玉山縣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經初步調查,該局在日常網格化環境監管中確實存在巡查不到位、信息掌握不及時的問題,導致未能盡早發現這一環境隱患。目前,生態環境局已責令該石料破碎加工廠立即停止生產,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啟動立案調查程序。局內也將對相關監管責任人員進行調查處理,并承諾將以此為契機,舉一反三,加強對全縣范圍內,特別是居民區、學校、醫院等環境敏感點周邊建設項目的排查與監管力度,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此事件也暴露出在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平衡中,個別地區仍存在監管漏洞。生態環境材料的銷售與使用本應服務于綠色發展和環境改善,但其源頭——生產加工環節的規范與否,直接關系到最終的環境效益。公眾期待,地方政府及生態環境部門能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將環評審批和事中事后監管落到實處,守住環境質量底線,保障人民群眾的環境權益,真正做到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協同共進。